一、为了畅通审计咨询渠道,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,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,服务学校事业发展,根据《安徽财经大学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》(安财党发〔2021〕32号)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师生可根据需要通过来访、来电、邮件的方式咨询,办公室电话:3170162、3171999,邮箱aufesjc@163.com。
三、坚持首问负责。首问责任人要认真听取来访来电者的意见、要求和反映的问题,按照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积极办理,不得推诿、敷衍;对不属于审计处职权范围的咨询事项,应解释清楚。
四、对待来访来电咨询耐心细致,专业高效,礼貌待人,态度和蔼;耐心听、认真记、主动问、尽心答。对于咨询邮件及时认真细致回复。
五、对难度较大的咨询事项,如当时未能提供明确咨询意见的,需向咨询人告知回复时间,并将问题提交处内集体研究,明确意见建议后予以答复。
六、当天值班人员受理的来访来电咨询问题及答复情况,做好登记与记录。
七、接待来访来电咨询的工作人员与审计咨询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,应当回避。
八、严格纪律,接受监督。严格执行咨询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,保护咨询人的合法权益;审计服务主动接受广大师生、相关部门的监督、检查和考核。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理。